四类项目获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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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通知,对今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等工作,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固定资产建设、担保 (再担保)业务补助、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补助四类项目。其中,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和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类项目最高可获300万元资助。 三类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获支持 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包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及服务环境改善项目。 其中,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以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为重点,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的技术改造项目;为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军工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应用节能减排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节能产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集群中进行集中治污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A级以上 (含A级)风景区旅游企业安全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主要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在支持额度上,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服务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继续获补助 与往年一样,今年专项资金还对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 (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 (再担保)业务进行补助。 其中,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2%;300万~800万元 (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800万~1500万元 (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3%。单笔再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 (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一般责任保证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1%,比例风险分担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5%。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重点支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研发能力、专利申请的项目。其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 (软、硬件)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2008~2010年期间获得的专利 (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通知要求,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须于2011年5月23日前向财政部、工信部报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本报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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