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详细了解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情况,记者近日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并请他们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解读一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范围有什么调整?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它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今年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一是对补贴范围内的180个品目机具进行适当微调。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 “扩大抗旱节水设备补贴范围”要求,适应各地抗旱保春耕农业生产需要,将水井钻机、风力扬水机、抗旱机泵等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将近年来农民申购数量较少的药浴机、花生烘干机、理麻机从全国统一补贴范围中剔除,补贴机具品目总数保持稳定不变。二是根据各地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将地方自选增加的机具品目数量由20个增加到30个。
解读二补贴机具如何确定?补贴标准是多少?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 (区、市、兵团、农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本省 (区、市、兵团、农垦)确定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内,所有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且承诺在本省域销售的产品和已列入本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全部纳入补贴目录,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并报农业部备案。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本省域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 (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解读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经销商如何确定?
据介绍,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 (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解读四补贴政策有哪些完善和强化措施?
据介绍,2011年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强化措施:一是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为确保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补贴指标确认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同时,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二是公平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强调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地要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现象。三是省级财政应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四是开展创新试点。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下放资金结算级次,强化地方责任;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使更多农民受益。五是强化监管。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部门间协作和监督,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处罚。
解读五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我们在设计农机补贴管理制度之初就着力防止套取补贴资金、防止倒卖机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执行中不断建立完善机制、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监管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三是坚持阳光操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五是严查违规行为。
解读六如何发挥补贴政策宏观调控作用?
一是合理确定补贴种类范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补贴范围,明确年度补贴重点,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二是利用因素法科学分配补贴资金,促进主产区、优势产区农机化发展。考虑因素主要包括: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等。三是注重扶优扶强,促进农机产品技术进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补贴的产品必须是经试验鉴定合格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四是鼓励更新报废老旧机具,促进农机节能降耗。优先补贴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本报记者 陈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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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桃林:不折不扣地实施农机补贴政策
4月7日,农业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几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成效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上强调,要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强化监管,不折不扣地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施到位。
张桃林充分肯定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他指出,2004~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补贴资金354.7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约118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108万台(套),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0%;201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2%,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这一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利农利工、一举多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了我国农业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拉动了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7年来,成效十分显著,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
张桃林指出,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和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政策实施工作、确保规范操作、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个别地区因制度执行不力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要在保持基本制度框架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强化监管,完善机制。要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明确责任与狠抓落实相结合、规范操作与创新完善相结合,履行职能与部门协作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有效实施。
张桃林强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高的要求、最严的纪律、最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全面执行到位。一要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各方面共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三要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四要阳光操作,推进公开。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要求,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将补贴资金执行进度、补贴对象等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要严肃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农业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有关纪律规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切实加强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创新监管形式手段,着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在座谈会上,农业部农机化司与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要求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心放到 “强监管、抓服务”上来。据悉,农业部把今年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强化对政策实施全过程监管。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出席会议并致辞。(通讯员 吉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