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事件引发肉类行业地震
稿件来源:本报讯
显然,双汇瘦肉精事件并没有因国务院督察组的彻查、双汇集团的道歉召回而告终,反而在不断发酵升级。最近,有关 “除了双汇对金锣、雨润等企业也要彻查”的呼声日渐高涨,一场由此引发的行业地震似乎在所难免。也许正是预感到了地震的威胁,金锣、雨润等大企业纷纷主动自查自纠,并都宣称自家的猪肉未检出 “瘦肉精”。 且不论金锣等企业的自查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因双汇瘦肉精事件掀起的肉类食品安全问题冰山一角,正如当年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一样,已经让消费者、政府监管、行业机构、流通等各方面,不得不对整个肉制品产业发展以及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开始重新审视。 利益驱动十年禁不绝 “很多商家认为不加 ‘瘦肉精’的肉不好吃、不好卖、不赚钱,因为利益驱使,所以添加瘦肉精。双汇等大厂家还有检测线,那些小厂家和无证屠宰场瘦肉精、病死猪、注水猪更是肆无忌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肉类协会相关人士指出。 其实, “瘦肉精”不是一个企业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河南的问题,类似事件也并非第一次出现。资料显示,2001年,北京、天津等九省市23家养殖场就被发现违规使用“瘦肉精”。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 “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多起 “瘦肉精”中毒事件。2009年,雨润在安徽阜阳的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午餐肉抽查发现含有 “瘦肉精”。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等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七种 “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 “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的 “瘦肉精”,为何时至今日仍无处不在呢?同时人们也不断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些 “瘦肉精”从何而来? 据了解, “瘦肉精”最先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美国,为了提高牲畜的瘦肉率而将 “瘦肉精”添加入饲料。后来发现人吃了这种猪肉后,易出现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等症状,各国便开始出台政策禁用。但由于高额利润的诱惑,让使用“瘦肉精”的人不惜铤而走险。 一位河南的知情人士透露, “瘦肉精”的交易极为隐蔽,往往被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私下交易,且在交易时改名称为 “肥猪宝”,由负责调猪的经纪人卖给养殖户。 “瘦肉精”的 “黑市”价格目前高达每公斤5000元至万元不等。经纪人把 “瘦肉精”与饲料粉掺和搅拌,一般以每包几百元的价格卖给农户,之后在收购时将优先收购此类猪。 那么销售 “瘦肉精猪肉”的利益又有多大呢?据报道,以双汇问题猪肉为例,添加 “瘦肉精”喂出的生猪出栏价格比普通猪每公斤贵0.4元左右,以每头猪出栏时100公斤计算,一头猪就能多卖四五十元,以一个小养殖户养百头猪计算,一次能多卖4000元左右。 制作成本低、加工技术工艺简单,也是 “瘦肉精”能够泛滥的一个原因。有关部门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 “瘦肉精”,大多来自地下制售黑窝点,只要有一个化学反应谱,连家庭作坊也可以制作。这些 “瘦肉精”一般是以化工产品的名义生产,实际上却经过各种渠道最终作为 “瘦肉精”使用。 其实难挡利益诱惑的,不仅仅是生猪养殖户和 “瘦肉精”制售者,一些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渎职也是导致 “瘦肉精”屡禁不止的元凶。一头猪从生长到屠宰再到送上人们的餐桌,要经历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几大环节。可在如此多的环节下, “瘦肉精”猪肉却可以过五关、斩六将顺利行销市场,媒体报道的 “给了钱就可以不检猪便过关”的现象,更是凸显了监管的不给力。 加强监管+结构调整+诚信建设 “瘦肉精”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应该从政府监管、行业结构调整、企业完善上游产业链并加强诚信建设等几方面着手。 当 “瘦肉精”事件再次挑战食品安全这个人们生存底线的时候,监管的不得力也再次成为了大家的众矢之的。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坦承,全国每年出栏生猪6亿头,只要是抽检自然会有漏洞, “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整个监管链条上存在的缺陷。 据介绍,因为目前存在的各部门分头管理现状,加上畜牧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使得监管效果打了折扣。多头管理一直是监管者们互相推诿的借口,殊不知,倘若各个监管部门不失职和渎职,都能够真正各司其职、格尽职守,即便是多头管理,也会做好无缝衔接,承担起监管的重任。 因此,有中国政法大学学者提出,要给监管本身设立最终问责机制。在政治制度的建构上,食品安全监管应当走向民主路线,让更多的媒体、非政府组织和民众直接参与进来,应当建立支持市场组织的维权机构以及让不法厂商倾家荡产的集体诉讼机制,不能仅局限于问责一些基层官员。要围绕着行政监管机制,建立起一套以舆论为监督、以法律为后盾的立体防护,三管齐下,才能改变在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出现之后的 “做足表面文章,制度内在的毒瘤依旧,导致悲剧不断重演”的中国式监管模式宿命,才能让 “瘦肉精”事件无所遁形。 而从整个肉类行业来说,双汇瘦肉精事件应该成为全行业整顿的契机。对于中国生猪产业而言,目前许多养殖户为中小户散养,屠宰加工工厂化比重较低等现状,都影响肉品质量安全,掣肘行业发展。 据中国肉类协会提供资料,2009年我国有21000多家定点屠宰厂(场),其中规模以上屠宰加工企业仅占总数的9.9%,全国约90%的屠宰企业还处于小规模手工或半机械屠宰的落后状态。目前,我国约75%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代宰制度,自营比重较小,不能对肉品质量安全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此种情况下,屠宰企业很难有效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在屠宰企业数量过多、规模过小、手工屠宰或半机械屠宰与代宰经营比重过大的情况下,除少数强势企业可采用现代技术装备和检测能力外,大多企业无力承担购置先进设施设备、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成本,在肉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致使肉类食品不安全事件屡有发生。 因此,中国肉类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将在 “十二五”期间,着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计划到2015年,我国的大中城市的肉类企业将全面建立肉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从而保障肉类食品安全。此外,加强完善定点屠宰厂的区域布局。力争到2015年,将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的数量从目前的21000多家减少到3000家左右。直辖市和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城区要少于4家;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要少于2家。 再从肉类加工企业来说,加强产业链上游资源,自建养殖场,是解决瘦肉精、保障肉品安全的关键。 据了解,虽然双汇近两年也在涉足生猪养殖业,但其自养生猪远不能满足其飞速扩张的产能的需求。目前,双汇的生猪自养比例仅为1/3以下,即外购生猪超过2/3,而此次“瘦肉精”事件正是源自外购生猪环节。 因此,有关部门在彻查 “瘦肉精”时,也应该从行业整体发展的角度,考虑如何推动整个肉类产业升级,尽量减少从生猪到企业的中间环节,确保生猪养殖的源头规范可控,这样才能减少安全监管的漏洞。也就是杜绝瘦肉精还要从源头抓起。三聚氰胺事件已经说明,农业经济中的小规模养殖户,在利益驱动下很容易忽视道德风险,而且很多散小养户得不到依法惩罚,甚至也谈不上道德上的谴责——在三聚氰胺事件后,三鹿公司倒闭了,但是提供奶源的一些散户似乎并没有承担相应责任。此次的 “瘦肉精”事件或许也将有此结果:双汇公司因使用瘦肉精,受到资本市场上用脚投票的惩罚,而那些散养户也许不会承担太多的责任和惩罚。对此,无论从控制风险还是提高监管效率的角度来说,都需要大力加强肉类企业生猪养殖业的升级和集约化。 同时,工信部消费品司食品处相关人士表示, “瘦肉精”事件的出现,再次说明加强食品工业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大力推进企业在养殖、生产、运输等多方面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等体系,弘扬诚信经营理念,使讲诚信深入人心,从道德层面形成制约,最终使得食品安全得以保障。(本报记者 郑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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