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审批将先过排污总量关
稿件来源: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我国污染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由两项增加到了四项。对此,环境保护部坦言 “压力很大”。 在3月12日召开的人大环保专场记者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强调,“根据需要, ‘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和氨氮两项污染物要减排10%。今后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就是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作为新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张力军表示,四项指标中,最难完成的是氮氧化物,因为氮氧化物的排放,不仅仅是工业企业的排放,也不仅仅是燃煤的排放,还有很重要的方面是机动车的排放,所以要对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的难度是最大的。张力军指出,就氮氧化物的减排来讲,环保部将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严控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控制氮氧化物的新增量。主要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的项目,要实行点、线、面的控制对策,对人口超过千万的城市,建议实行机动车总量控制,对电力和水泥行业实行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建议探索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对于新建项目环评审查,火电和水泥项目必须要安装高效的脱硝装置。同时,加快实施机动车 “国四”排放标准,加快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的步伐,尽快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国四”油的供应。 实施世界上最严格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大规模推行现役电厂和干法水泥生产线的脱硝改造工程。环保部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修订后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新排放标准比原来的严格得多,可以达到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水平。为鼓励企业的脱硝行为,环保部将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出台脱硝优惠电价政策。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淘汰黄标车。环保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产品调整目录,产品规模等都将作为制订目录的依据。同时,还要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重点是柴油运输汽车。(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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